根据《辽宁师范大学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方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计算办法。
一、组织领导
组长: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
副组长:毕业年级辅导员
组员:学习部成员及毕业年级各班学委
二、测评方法
以《辽宁师范大学毕业生德智体综合测评方法》中的测评方法为基础,若德育成绩计算后超过100分,则以专业为单位进行“归一化”处理(本人德育成绩/同专业德育最高分*100)
三、补充说明
(一)德育部分
1.任职类(同一学年身兼多职的按最高任职加分) 任学生助理辅导员任职满一年加1分。
2.奖励类(同年受不同等级的同类别奖励按最高等级加分一次)
实德奖学金、叶圣陶奖学金,每次加3分;
校党校、团校优秀工作者、优秀学员,优秀助理辅导员,每项加0.7分。
先进集体(班级或寝室),担任班委、支委委员或寝室长的在成员加分基础上另外加相应分数。
3.创新奖励分按照学校创新学分认定的文件要求统 计,未认定创新学分的证书不统计在内。
(二)智育成绩测评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第一署名单位为辽宁师范大学,本科生为第一作者。按以下标准在智育成绩平均分的基础上加分:
B类及以上加3分;C类加0.5分;D类加0.1分。(文 章类别按《辽宁师范大学学术期刊认定标准》认定)
四、其他说明
1.本办法从2021届毕业生执行,每学年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订完善;
2.所上报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并有相关证明材;
3.如有校、院测评办法规定之外的项目,由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是否加分及加分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