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牢固树立“一保安全、二保稳定、协调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工作重在平时,安全工作重在教育、重在防范的原则。做到学院教工和学院工作环境及学生两方面的安全管理。特别是针对学生: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的要求,做到学生安全教育平时经常讲、关键时刻讲、办任何事情首先讲;做到安全教育与法纪教育、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安全教育与安全制度建设、安全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检查相结合,安全教育与解决学生的实际问题相结合。加强教育,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起全方位的学生安全防护体系。
二、学生安全
1.根据学校要求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每学期开学初、节假日离校前通过开展年级大会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新生入学后组织集中学习辽宁师范大安全管理细则,并签署承诺书。
2.组建安全检查小组,定期对机房设施、学生宿舍等地进行安全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并做好记录。针对排查产生的问题及时上报、纠正、解决。
3.每晚22:00-22:40组织学生干部开展查寝。如有未按时归寝和漏寝等特殊情况,查寝学生应及时向本年级辅导员汇报。每周日晚22:50各年级汇总学生返校情况,上报辅导员及学院副书记后上报学生处。
4.坚持晚间、节假日学生干部值班制度。确保值班学生按时上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向辅导员汇报,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做相应处理。
三、消防(防火)安全
1.学院成立消防(防火)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学院全面消防(防火)、安全工作,贯彻落实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随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并经常地随时随地进行防火的宣传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时刻注意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时纠正和制止部门人员违章行为。
3.各房间设房间负责人。房间负责人要对房间各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协助学院消除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
4.日常教学工作中,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疏散路线。工作中注意用电设备的规范操作,下课和下班时,要关闭电源开关,关闭水源,关好窗,锁好门。
5.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电业部门的有关规定,并由校方电工按操作规程安装,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擅自安装。
6.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和私人物品,对室内杂物应及时清理。
7.室内严禁擅自乱拉接电线,严禁使用非实验项目内的任何电加热设备,对实验中的电加热设备应做到专人认真管理和使用。不准在电线上搭挂物品和超负荷用电。
8.室内严禁明火和吸烟。准在室内、楼内、楼外公共场所燃烧废纸、废物,严禁用易燃液体点火。
9.严禁用铜、铝、铁制品代替保险丝。
三、资产与设备安全
1.严格执行学校的管理制度。
2.实验室安全,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制定专门的管理办 法。
以上规定如有与上级文件要求相悖之处,遵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