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的相关要求,学院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以及“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加强研究生招生、调剂和复试工作,确保研究生招生选拔的质量,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按照学校的要求,成立招生、调剂、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和招生、调剂、复试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小组”)。
2.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严、慎、细、实”做好各方面工作,要坚决杜绝草率大意、粗糙行事。
3.复试小组负责具体复试工作。
二、研究生招生
1.研究生招生的初试科目确定及考试命题工作,严格遵 照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要求进行。
2.各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我校研究生院下达的招生指标,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提出建议,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后最终确定。
三、研究生调剂
1.按照研究生院发布的通知要求,制定当年的研究生调 剂工作实施细则。
2.接收调剂考生的条件和遴选规则、调剂复试和录取办 法、工作程序等,严格遵照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和通知 要求进行。
四、研究生复试
1.复试小组成员、复试命题教师的选择以及复试程序等,严格遵照我校研究生院的相关规定和通知要求进行。
2.复试小组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完善复试方案、强化复试考核,不断提高人才的选拔能力,确保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3.在复试中要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群体在选拔人才中的 作用,进一步明确导师群体的学术权力和责任,集体考核、集体决策、择优录取,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4.复试试题及答案属于国家机密,复试工作小组安排专 人负责,要严格按照保密制度管理好试题及答案。
5.选聘复试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五、本办法如有与上级要求相悖之处,遵照上级要求执 行;其他未尽事宜由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