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师范大学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2025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岗位信息(十)

2024-12-20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新闻中心  点击:[]


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届毕业生专场招聘会

岗位信息持续更新中


中共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18个岗位、计划招聘27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央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中央办公厅事业单位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并按要求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应聘人员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未达到5:1的,在笔试开考前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笔试名单于2025年3月10日前电话通知,未进入笔试名单的,不再通知。

(三)笔试

笔试在北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仅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本科生不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就业推荐表、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笔试资格。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参加笔试人员均进行人才素质测评,测评得分不计入总成绩,采用标准化试题,由考生笔试作答。

(四)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部分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综合笔试、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考察的人选,考察人选为等额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单位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

五、其他事项

1.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请按要求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设定。 

监督举报电话:010-63094219。

本公告由中央办公厅人事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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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网址

一、公告详情:


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拟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18周岁以上;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报名应聘人员与全国人大机关及所属单位在职或退休干部职工有亲属关系的,报名时应主动书面报告有关情况。

二、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报名应聘人员一般应在2025年7月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在校期间的必修课程和专业课程无补考、重修情况。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涉及6家单位,计划招聘18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有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为http://39.97.245.206:8082/(“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

报名应聘人员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其间可能根据需要请报名应聘人员补充有关材料。资格审查结束后,以手机短信形式通知进入笔试范围的报名应聘人员。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8: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人大网”公布。

(三)笔试

进入笔试范围的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笔试确认并打印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名应聘人员履职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素质,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初定于2025年1月初在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8: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凡报名应聘人员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职位将在面试当天进行专业能力测试,测试的形式、内容详见《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将在北京举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事项将通过在“中国人大网”发布的面试公告告知,请及时关注。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测试的,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15%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

参加面试的报名应聘人员均需参加体检,体检由招聘单位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实施。

(六)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体检合格的前提下确定考察对象,按2:1的比例实行差额考察。

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人选。

(七)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人大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中国人大网”或“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系统”发布,请及时关注。招聘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将通过电话、短信联系报名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关闭号码拦截功能。因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本人的,由本人承担相关后果。

2.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名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招聘过程中,报名应聘人员有关情况发生变化或新出现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在全国人大机关及所属单位存在亲属关系的,应主动报告。

3.笔试、面试、体检等工作安排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有所调整,具体以相关公告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10-53365972,010-83072425(传真)。

监督举报电话:010-53365973。

本招聘公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局负责解释。

附件:全国人大机关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pdf

2

报名日期及公告官网

一、报名日期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25日,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公告官网


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34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四)热爱商务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此前的公开招聘和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商务部机关服务局、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国际商报社、商务部国际商务官员研修学院、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8家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共计招聘工作人员34人,招聘单位简介详见《商务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简介》(附件1),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一)招聘范围说明

1.应届毕业生: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人员,含两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为非在职人员,须当年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中,京内生源指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京外生源指符合落户北京有关要求的非京籍应届毕业生。

2.社会在职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人口户籍的在职工作或待业人员。

(二)招聘专业说明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或对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请咨询相关岗位联系人,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自2024年12月16日上午8点起,至2024年12月24日下午6点前,应聘人员登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sydwgkzp.cn)注册报名,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完整清晰、真实有效。应聘人员在应聘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报名时需主动填报有关信息。

(二)资格审查

按照国家和商务部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需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

应聘人员在报名过程中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状态,如未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要求及时补充材料,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资格审查结果在报名网站查看,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对于正常开考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均进入笔试。具体考试信息在报名网站一并发布,不再逐一通知。对于岗位条件等资格审查相关问题可咨询相关岗位联系人。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部分岗位还将在面试阶段一并开展专业能力测试。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经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笔试,或适当调整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等。

笔试采取线上考试形式,内容包括主观题、客观题,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时间定于2025年1月7日上午9:30—11:30,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笔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达到合格线的应聘者,根据各岗位公布的下一环节考试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该岗位下一环节考试人员。参加笔试人员不足比例的,或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达不到入围下一环节考试比例的,该岗位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均可进入下一环节考试。

面试围绕岗位所需综合能力开展考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部分岗位在面试阶段一并开展专业能力测试,围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技能开展考试,其中,非通用语种专业岗位的专业能力测试包括专业语种笔试、口试。专业能力测试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成绩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

各岗位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心理健康测试分数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但会作为面试重要参考。心理健康测试具体安排及有关要求将在报名网站发布。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与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分别占40%、40%、2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未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从高到低分别确定各岗位体检和考察人选。考试相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发布,未通过考试人员不再逐一通知。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考试,须签署《放弃考试/体检/政审资格声明书》(附件3),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各环节中,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同分人员一并进入下一环节。某岗位所有进入面试及后续考试环节人员均不符合岗位需求的,可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体检和政审考察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政审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采取查阅人事档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多种形式,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可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政审考察、体检不合格或经政审考察不宜聘用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员,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或政审考察,须签署《放弃考试/体检/政审资格声明书》(附件3),逾期未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单位根据体检结果和政审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届毕业生未如期取得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将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

公示至办理聘用手续期间,因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应聘人员主动放弃资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可从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无合适递补人员,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四、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相关单位纪检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招聘工作咨询及纪检监督电话详见《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附件1:商务部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简介.xls

附件2:商务部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3:放弃考试体检政审资格声明书.doc

2

报名日期及公告官网

一、报名日期

自2024年12月16日上午8点起,至2024年12月24日下午6点前

二、公告官网


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

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一、招聘对象

(一)国内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包括定向生或者委培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京外生源须符合申请办理在京就业落户条件,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199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北京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须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社会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其中,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到50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出站人员需为2025年博士后出站人员。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政治立场坚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四)热爱应急管理事业,能适应应急管理实战化需要以及高负荷、高风险、高压力的职业特点;

(五)具有与岗位相匹配的基本素质、学历学位、专业能力、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或者学籍,及其他党纪政务处分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4.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6.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7.聘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共14家,招聘岗位信息详见《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2025年度第一批次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7日24:00,应聘人员按照各招聘单位有关要求进行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如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等亲属在招聘单位任职,或者担任应急管理部机关处长及以上领导干部、应急管理部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必须如实填写、主动报告。

各招聘单位将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版)》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以最高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应聘。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报考人员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

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需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5:1的,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或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取消该招聘岗位。

五、考试

1.笔试:中国地震应急搜救中心、应急管理部国家减灾中心(卫星减灾应用中心)、应急管理部宣传教育中心、应急管理部干部培训学院(应急管理部党校)、应急管理部大数据中心、中国应急管理报社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等7家单位开展专业笔试。应急管理部信息研究院、应急总医院、应急管理部国家自然灾害防治研究院、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按有关规定自行组织笔试。部分要求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者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岗位不进行笔试,开展专业能力水平评审,通过后进行面试考评。

2.面试: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未达到规定比例的,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为准。

本次招聘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各招聘单位笔试、专业能力水平评审、面试具体形式及要求详见《岗位信息表》。

六、体检和考察

依据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不组织笔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一般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被列入体检考察的人选,遇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生本人自动放弃的情况,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的,应提交放弃声明材料。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各招聘单位将以适当方式对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综合了解拟聘用人选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

七、公示和聘用

各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应急管理部网站以及各招聘单位网站等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各招聘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存在材料不全、信息不实或者其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拟制血亲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三)本次公开招聘通过笔试、专业能力水平评审、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综合考量应聘人员与岗位匹配程度决定是否聘用,招聘单位保留取消招聘岗位的权利。

(四)本次公开招聘将通过电话或者手机短信通知有关事项,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真实有效的手机号码,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未进入下一环节的应聘人员,将不再一一告知。

各招聘单位咨询及监督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下载详见公告官网)

2

报名日期及公告官网

一、报名日期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7日24:00。

二、公告官网

https://mp.weixin.qq.com/s/Fx4ENPY0ixoIEsd4pLd3GQ


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

第二批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市场监管总局8家直属事业单位开展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一、招聘单位情况

详见招聘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二、招聘岗位

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本条所指专业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专业主要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如所学学科专业不在上述专业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研究生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40周岁。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在京高校集体户口)。因在京单位落户指标及相关政策要求,部分岗位允许符合在京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博士后出站人员报考,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8.符合人事管理回避有关政策规定。

9.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和考试

1.报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https://zkecos.com/samr网址注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12月17日9时起至2024年12月29日24时止。

2.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未达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考试。详见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信息表》。

4.体检和考察。根据总成绩排名,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到考察人选所在单位(院校),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重点考察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情况,并查阅考察人选干部人事档案。如有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依总成绩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公示和聘用。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以及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

五、工资福利待遇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

六、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2.招聘单位将在报名网站或单位官网等渠道发布考试等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关注。应聘人员应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附件-市场监管总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度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x

2

报名日期及公告官网

、报名日期

2024年12月17日9时起至2024年12月29日24时止

二、公告官网



中央网信办所属部分在京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中央网信办所属部分在京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

1. 中国网络空间研究院1名网络安全与信息化研究岗(京外生源)1名。

2. 网信发展教育中心4名其中:教育培训岗一(京外生源)2名、教育培训岗二(京外生源)1名、财务管理岗(京内生源)1名。

3.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2名其中:网络辟谣岗(京外生源)1名、举报受理处置岗(京内生源)1名。

以上岗位均为七级以下管理岗位或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5.京内生源考生须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6.须为2025年全国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一般应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专业的学历学位。专业参考目录为教育部认可的专业目录。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年龄一般为,大学本科不超过26周岁,即1997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即1993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即1988年12月1日及以后出生。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详见《中央网信办所属部分在京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处于受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他情形的。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工作环节和具体安排

公开招聘工作包括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网络报名2024年12月9日15时—2024年12月25日12时,报考人员登录中国网信网www.cac.gov.cn)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考人员在中央网信办及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当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二)资格初审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笔试设置一定开考比例,其中京外生源岗位不低于5:1,京内生源岗位不低于3:1。如报考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可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中进行调剂,但需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如通过调剂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则取消调剂,并视情况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直至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该岗位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结束后,在中国网信网统一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三)笔试

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运用有关理论、知识、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发布。

(四)资格复审

每个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成绩相同的全部列入,下同)。面试人选按照中国网信网公布的通知要求,持相关证书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出现未通过或者放弃资格复审的情形,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选。资格复审的同时组织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聘用的重要依据。

(五)面试

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养、专业素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

(六)体检

每个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部分人选临时放弃资格、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者少于拟招聘人数的情况,该岗位面试人选应当达到同类岗位面试平均分数,才可以作为体检人选。安排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出现未通过或者放弃体检的情形,不低于1.5:1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低于1.5:1比例的岗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至1.5:1。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人选,到其所在学校进行考察,并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出现未通过或者放弃考察的情形,不低于1.5:1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低于1.5:1比例的岗位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至1.5:1。

(八)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心理素质测评、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国网信网、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设立招聘政策、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接受报考人员咨询。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制度,如有违反,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加强对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中央网信办机关纪委将进行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监督举报。

本公告由中央网信办干部局负责解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10-55624809、010-55635938。

网络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10-80759265。

监督举报电话:010-55635942。

(附件下载详见公告官网)

2

报名日期及公告官网

、报名日期

2024年12月9日15时—2024年12月25日12时。

二、公告官网

https://mp.weixin.qq.com/s/CSMC-ECKrbjlR3zBc_-p3g


中国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5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为党中央和国家决策服务的思想库、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为正部级。

中国社会科学院现有机关职能部门7个,科研院所42个(分属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文学哲学学部、历史学部、经济学部、社会政法学部、国际研究学部等六大学部),其他直属事业单位5个,直属企业2个,代管单位1个;另有《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文学评论》《哲学研究》《历史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等90多种重要学术期刊、180多个非实体研究中心,并主管110多个全国性学术社团。

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www.cass.cn/)。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热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公文写作能力和团队协作、敬业奉献精神;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七)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其他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八)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范围、专业等相关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我院25个用人单位,共计招聘56人,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招聘范围说明

1.应届毕业生: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一般应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其中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进站时间已满1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应于2025年7月底前出站,符合国家有关在京落户政策。

3.京内户籍在职人员: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工作人员,一般应于2025年7月底前入职报到。

4.留学人员:已取得或将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符合国家有关在京落户政策。

各岗位具体招聘人员范围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专业说明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附件3)。

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或对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请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s://www.sydwgkzp.cn/cass),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我院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报名时需主动填报有关信息。

应聘人员仅可报名应聘1个岗位。招聘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8522986887。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安排及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8: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采取笔试方式,由院人事教育局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初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复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8:1的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复试)。如有放弃复试的,依次递补,不超过2人。达不到该比例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数确定参加复试人选。

复试可统筹采取笔试、面试、专项能力测试等方式,由各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复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复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信息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应聘人员参加复试的资格。

复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即初试成绩、复试成绩之和)由高到低顺序,原则上按照参加适岗考察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适岗考察人选。若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初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适岗考察人选。若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同参加适岗考察。

(四)适岗考察。用人单位安排应聘人员进行1至2周的适岗考察,进一步确认其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五)体检。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要求到指定机构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治考察。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

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适岗考察、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拟聘人选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从该岗位复试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研究决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适岗考察、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报院备案。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院有关部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报院备案通过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和聘期,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职报到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待遇

拟聘人员经聘用后,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事业编制内员工,相关待遇按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等材料,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留学证明材料、出入境记录等。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请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设定。

附件1:中国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pdf

2

报名日期及公告官网

一、报名日期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5日。

二、公告官网



中国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社会科学院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17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是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阵地、为党中央和国家决策服务的思想库、中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最高学术机构和全国哲学社会科学综合研究中心,为正部级

中国社会科学院现有机关职能部门7个,科研院所42个(分属马克思主义研究学部、文学哲学学部、历史学部、经济学部、社会政法学部、国际研究学部等六大学部),其他直属事业单位5个,直属企业2个,代管单位1个;另有《中国社会科学》《马克思主义研究》《文学评论》《哲学研究》《历史研究》《经济研究》《法学研究》《世界经济与政治》等90多种重要学术期刊、180多个非实体研究中心,并主管110多个全国性学术社团。

相关信息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官网(http://www.cass.cn/)。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三)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热爱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坚持正确的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职业操守和较强的团队协作、敬业奉献精神,廉洁自律;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应聘科研、教学、学术期刊编辑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博士学历学位,发表过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论文、专著、智库成果;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院工作;

(七)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其他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八)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还在禁考期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人员,高等教育期间受过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人数、范围、专业等相关要求

此次招聘涉及我院44个用人单位,共计招聘174人,具体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一)招聘范围说明

1.应届毕业生: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一般应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其中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2.博士后出站人员:进站时间已满18个月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一般应于2025年7月底前出站,符合国家有关在京落户政策。

3.京内户籍在职人员: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在职工作人员,一般应于2025年7月底前入职报到。

4.留学人员:已取得或将于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符合国家有关在京落户政策。

各岗位招聘人员范围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专业说明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为应聘人员最高学历学位所对应专业,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目录为教育部公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附件3)。

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目录中的,或对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的,请与相关用人单位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图资、信息化相关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应聘人员可通过中国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服务平台(https://www.sydwgkzp.cn/cass),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我院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报名时需主动填报有关信息。

图资、信息化相关岗位,应聘人员仅可报名应聘1个岗位;科研等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可报名应聘多个单位,每个单位限报1个岗位。

招聘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18522986887。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政策规定以及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取消应聘资格,即时终止其招聘进程。

用人单位按照有关安排及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参加考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再另行通知。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8: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决定是否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可采取笔试、面试、专项能力测试等多种方式,由用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自主确定(图资、信息化相关岗位,先由院人事教育局统一组织公共笔试,再由用人单位自主开展相关考试考察)。

考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业务考察。对于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参加业务考察人选(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业务考察)。如有放弃业务考察的,依次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行业务考察。

(四)业务考察。先由用人单位聘用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共同对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发展潜力、人岗匹配度等情况进行业务鉴定。业务鉴定按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匿名投票表决的程序进行,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工作实际增加试讲等程序。业务鉴定前,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信息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核对。

对于业务鉴定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的,根据考试和业务鉴定综合排名顺序,按照规定比例,确定参加适岗考察人选。如有放弃适岗考察的,依次递补。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适岗考察。适岗考察时间为1至2周,进一步确认应聘人员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关于考试方式、成绩计算方式、合格分数线和进入业务考察人数比例要求等有关安排,详见《中国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五)体检。用人单位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并按要求到指定机构进行心理健康状况测试。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治考察。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

如因应聘人员放弃或适岗考察、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情况产生岗位拟聘人选空缺的,经研究,可视情况从该岗位获得业务鉴定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和业务考察综合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七)研究决定拟聘人选。根据考试、业务考察、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用人单位党委(党组)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八)公示。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报院备案。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院有关部门备案。

(十)办理聘用手续。报院备案通过后,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和聘期,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办理入职报到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聘用待遇

拟聘人员经聘用后,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事业编制内员工,相关待遇按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中上传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最高学历证书、最高学位证书等材料,相关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上传。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或留学证明材料、出入境记录等。如《岗位信息表》“备注”栏中要求提供其他材料的,请一并上传。

(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请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等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通信畅通。如手机装有安全软件对未知号码进行屏蔽,请取消设定。

附件1 :中国社会科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第一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附件3:《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pdf    

2

报名日期及公告官网

一、报名日期

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图资、信息化相关岗位报名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5日)。

二、公告官网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2025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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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计划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机关服务中心,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于1999年9月成立,主要职能是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承担机关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基本建设、房屋维修、绿化、环境卫生、交通安全管理等工作。

2.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训练中心,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于1983年6月成立。中心秉承“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理念,以保障人的生命与健康为宗旨,主要承担红十字应急救护教学教研、项目管理、知识技能普及推广以及红十字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任务。

3.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于2012年7月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参与人体器官捐献的宣传动员、报名登记、捐献见证、公平分配、救助激励、缅怀纪念及信息平台建设等相关工作;参与推动地方红十字会规范开展遗体及角膜等组织的捐献相关工作。

4.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直属事业单位,于2011年5月成立,主要职责是负责动员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教育、医疗等与红十字宗旨相符的社会公益机构和实体,对所属公益机构和实体进行管理、指导、监督及对外交流等工作。

二、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年龄为: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及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6个岗位、计划招聘7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请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将报名表电子版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照片、承诺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hhr@redcross.org.cn。邮件主题和附件名均为“用人单位+报考岗位+姓名”。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报考人员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及直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须主动报告。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公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电话通知本人,未通过的不再电话通知。

(三)笔试

笔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进行公示,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报考人员笔试当天须携带相关纸质报名材料,包括公开招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生证、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外语成绩证明,也可附上在校期间获得的奖励证书、研究成果、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以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上材料除公开招聘报名表外,均只需提供复印件。笔试设置合格分数线,笔试开考前由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合格分数线。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终岗位面试人选不足2人的,该岗位取消)。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进行公示,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名单将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进行公示。考察人选将通过电话进行通知,未进入考察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1.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的不再进入考察环节。

2. 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均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10-84025811。

监督举报电话:010-84082605。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1: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所属在京事业单位2025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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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及公告官网

、报名日期

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17时止,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二、公告官网


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工作有关政策规定,2025年度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23名,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人员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计划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招聘社会人员的岗位,年龄要求见《中国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专业要求为外语类、商事法律服务类的,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随时到中国贸促会驻外代表处工作。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1.招聘对象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

2.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回国后须尚未办理过就业手续,且报名时须已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对其最高学历学位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岗位要求的专业应为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或以上的学历教育阶段所对应专业。

4.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5.京内生源高校毕业生及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留学人员也可报考符合条件的京外生源岗位。

(二)招聘社会人员岗位

招聘对象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的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招聘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共21个,计划招聘23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招聘社会人员的岗位共2个,计划招聘2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其中,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类别为管理岗(七级职员及以下)。

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以拨打相应岗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附件2备注)进行咨询了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人员按岗位信息表中具体要求,将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及有关报名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招考单位。报名应聘人员需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近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名报考人员限报2025年度中国贸促会所有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在基础笔试开考前应当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以确保达到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基础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减少岗位招聘人数或者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基础笔试前在中国贸促会官网(www.ccpit.org)公布。

(三)基础笔试

基础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采取闭卷考试方式,由中国贸促会人事部和有关招考单位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通知。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基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招考单位官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参加基础笔试且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不足5:1的,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由招考单位电话通知面试人选。如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基础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通过等原因产生的面试人选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前,各招考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原件、所在学校或者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等材料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考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部分岗位将根据岗位要求组织专业能力测试。不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能力测试的岗位,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详见《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中国贸促会直属事业单位2025年度公开招聘社会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2)。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在招考单位官网上公布。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各招考单位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有关要求,招考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确定体检项目,对外科、内科、胸透X线片等基本健康体检项目,应聘人员近6个月内已在合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的,招考单位可认可其结果。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各招考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品行不端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素养、心理素质、健康情况、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报考动机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组应当深入考察人选所在学校、单位,强化所在学校、单位党组织把关作用,关注考察人选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者在体检、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贸促会官网(www.ccpit.org)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高校毕业生,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社会人员,经中国贸促会人事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招考单位按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及处理方式,维护聘用人员合法就业权益。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中国贸促会人事部及各招考单位可能通过电话、短信、邮件联系报考人员,通知有关事项、核实相关情况,请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2.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国贸促会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办法》等进行处理。

3.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4.在招聘过程中,如果确定退出或被其他单位录用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沟通,提供书面放弃声明,以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010-88075964、88075931。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贸促会人事部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详见公告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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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及公告官网

、报名日期

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公告官网

https://mp.weixin.qq.com/s/wKUTpFa5FptHG1hhrXO0QA